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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史与台港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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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勉励】中国对越南经济建设援助的历史考察(1958-1964年)

作  者
张勉励
发表/出版时间
2015年02月01日
学科分类
外交史研究
成果类型
论文
发表/出版情况
《史林》2015年第1期
PDF全文

      1958年至1964年,在援越抗法和援越抗美之间的越南和平建设时期,中国对越南大力提供经济技术援助,由援助初期的以物资援助为主导,发展成以成套项目援助为主导。中国援助根据全面安排、分期进行的原则方针,紧密配合越南三年计划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越南(越南民主共和国)是中国最早进行对外援助的国家之一。1954年援越抗法胜利后,鉴于越南的内外形势,中国方面决定继续对它进行援助经过三年的战后恢复,从1958年开始,越南进入新的时期,即长期有计划地发展经济的时期。鉴于越南新的发展要求,中国随即作出相应调整,将对越经济技术援助从初期的以物资援助为主导,转变为以成套项目援助[1]为主导。至1964年美国制造“北部湾事件”后越美战争升级,中国对越援助再次转入战时援助。这期间,虽然只有短短六七年,但援助集中在经济领域,规模大,覆盖面广,而且层次高,特别是与越南的经济发展计划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成效十分显著。[2] 

    

  一、越南三年计划时期的对越援助(19581960 

  由于执行正确的方针政策,在中国、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援助下,到1957年底,仅用3年多的时间,越南就实现了战后恢复国民经济的目标。在农业方面,完成了抗法战争时期未完成的土地改革,令“耕者有其田”,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田水利设施的恢复和建设也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1957稻米产量达到394万吨,比战前水平[3]增加了154万吨。在工业方面,旧有的工厂、矿山几乎全部恢复,其中部分还得到了扩建;国营企业的总数由抗法战争时期的18个增加到78个,大大超过了法国殖民统治时期的企业数量(1939年,越南北方工矿企业只有35个)。此外,物价飞涨、失业严重等问题也都得到了妥善控制和解决。195811日,胡志明主席代表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向全国人民致新年祝词时说:“新的一年来到了,战后恢复经济时期已经结束了,有计划地发展经济的时期已经开始。”[4]自此,越南揭开了“发展和改造经济、发展文化的三年计划”(19581960年)的序幕。这是越南第一个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计划。中国对越南的经济技术援助也随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958331日,中越两国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关于1958年中国援助越南的议定书》和《关于中国帮助越南建设和改建18个工业企业项目的协定》。两项文件涉及的援助款项由两国政府在195577日联合公报中规定的中国无偿赠送给越南的8亿元人民币中支付。 

  前一文件规定中国在1958年需要无偿供应越南的各项一般物资,附件列明的物资计49项,包括棉花7000吨、棉纱3878件、棉毯20万条、纸张2000吨、苎麻150吨、优质钢195.9吨、型钢1269.9吨、钢管997.6吨、薄钢板9.7吨,以及汽油通风机、凿岩机、电动水泵、500吨压版机、轮转印报机、织物涂布机、自行车外胎成型机等各类机器,电工仪表、电讯器材、教学实验室仪器等器材,电线电缆、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和日用百货等。[5] 

  后一文件规定,中方将自1958年起到1961年内,帮助越南新建和改建18个工业企业项目,即:越池造纸厂、古定铬铁矿、山西糖厂、宜安糖厂、橡胶制品厂、河内文教用品厂、海防搪瓷厂、北江陶瓷厂、肥皂牙膏厂、河内卷烟厂、河内针织厂、海防蓄电池厂、文典干电池厂、海防塑料制品厂、越池热电厂、河内铸工车间、江高引水工程闸门、越池电解食盐厂等。其中,新建项目10个、改建项目7个、扩建项目1个。按投资估算,多数为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项目,共有10个;500万元以上项目3个,越池造纸厂(新建,设计规模年产2万吨)和越池热电厂(新建,设计规模为1.6KW)投资额达1800万元,古定铬铁矿(从年产2000吨扩建到2万吨)为900万元;其余为百万元以下的小型项目。[6] 

  上述项目是中越双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协商谈判最终确定的。在19558亿元对越援款确定后,如何安排使用这笔款项成为中越双方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1956713国务院第三十五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越南提出的由中方援建13个工厂的请求,决定立即派轻工业小组赴越南调研。陈云指示,这个小组只管研究13个项目,越南轻工业的长远规划还要由越南自己搞,因为他们对本国情况最熟悉。[7]随后,中方9个部门组成赴越南轻工业规划组,从195610月至19571月帮助越南完成有关建厂各项问题的规划工作。1957年春又由总交货人部(负责项目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如轻工业部)分别按项目派出专家组赴越南,于1957年底帮助越南完成了选择厂址、编制设计计划任务书、收集设计基础资料工作。1958年初,越方派出成套设备代表团(该团与越南贸易代表团混合组成)来华,经过两个月的商谈,就建设这13个项目和新增5个项目的有关问题达成了协议。 

  由于自身要求迅速发展的迫切愿望和受到中国“大跃进”运动高涨的影响,越南方面在协定签订不久,就向中方提出了争取提前完成援建项目的要求。对此,中方根据实际情况,尽力设法给予满足。周恩来特别要求有关部门:对援越项目必须看作如同中国自己建厂一样;援助越南18个工业企业项目应该贯彻多、快、好、省的方针,并在1960年以前建成。[8] 

  195812月,越南国会一届九次会议正式通过三年计划。以越南工业部部长黎清毅为首的越南政府经济代表团随即对华进行友好访问,同中国政府就进一步加强中越两国经济互助合作问题举行了会谈。1959218日,两国政府签订了7个文件,其中5件是关于援助问题的,包括:《关于中国政府给予越南政府经济技术援助的协定》、《关于中国政府给予越南政府经济技术援助协定的议定书》、《关于中国政府对越南政府提供技术援助的议定书》、《关于中国政府给予越南政府无偿援助人民币1亿元的换文》、《关于中国政府1959年援助越南政府的议定书》。 

  根据新的援助协定,中国向越南提供一笔3亿元长期贷款援助,用于由中方在1959年至1962年对越南政府新建钢铁厂、煤矿、造船厂、氮肥厂、电站、铁路专用线、纺织厂和扩建造纸厂等49个工业、交通企业项目给予技术援助和供应设备,规定从1967年起分10以货物偿还,年利1%。这是中国在对越援助资金类型上作出的重大改变。最初,中国对越援助始于1950年,是在中国自身财力、物力都极其匮乏的情况下展开的,尽管如此,考虑到越南战时和战后恢复的艰难处境,全部采取了无偿物资和现汇援助的方式。经过4年多的战后发展,越南经济形势已经大为改观。相应的,中国将无偿援助改为贷款援助,既符合两国的实际情况,也符合中国政府一贯主张的以帮助受援国实现独立发展为目的的援助方针。 

  在援助协定的议定书中,详细规定了中国对越南建设的各个新建、改建企业项目所给予的技术援助和供应设备的范围、期限、条件等具体事项。其中对两国间过去达成的有关中国接受越南实习生(包括翻译人员)所需费用的规定也作出调整。具体为:越南实习生在中国实习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工作服和用费改由越方自理。住房、水电、冬季取暖、医疗和操作工具、仪器等由中国供给。费用开支先由中方代为垫付,之后通过非贸易账户向越方结算。[9] 

  给予越南1亿元的无偿援助虽然为军事援助,但之后在1960328日,中越两国政府签订议定书,同意从这笔款项中拨款用于在1960年至1962年由中方援建一批农业成套项目,包括8个军垦农场(建成总耕地面积为1.65万公顷,其中有两个以畜牧为主的农场)和1个农垦中等技术学校,其建设所需费用估算为4000万元。[10]此前,在农业方面,除水利设施外,中国对越援助主要是提供一些设备器材,帮助建立水稻、杂粮、棉花试验室和农业化学实验室等。 

  195412月中越之间签订第一个成套项目援助议定书到1957年,也就是在越南的战后恢复时期内,中国援越成套项目只有23个。而从1958年至1960年,中国向越南协议提供的成套项目援助多达76个,是前3年的数量的3倍多。1959年,中国援越实际年度支出为1.07亿元,其中一般物资援助为2684万元,成套项目专用物资援助为7000万元。[11]后项支出首次超过前项支出。可以说,越南三年计划时期,成套项目援助已经在中国对越经济技术援助中占据主导地位。 

    

  二、越南五年计划时期的对越援助(19611964 

  19609月,越共三大制定了越南北方社会主义建设路线和第一个五年计划(19611965),提出这一时期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初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初步建立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同时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同一时期,中国对越经济技术援助又出现一些新的调整和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援助规划和援款使用时限有所延长,协议援助项目的数量有所减少。 

  1961131,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和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阮维祯,代表本国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关于中国给予越南贷款的协定》,并据此签订《关于中国给予越南技术援助和供应成套设备的议定书》。根据上述文件,中国将向越南提供1.4175亿新卢布的长期贷款,自1961年至1967年,分批交付给越南政府使用,其中:用于购买一般物资4252.5万卢布;用于购买成套设备和支付技术援助费用7560万卢布;留预备金额2362.5万卢布。规定从1968年起分10偿还,年利1%。在成套设备援助方面,中国将帮助越南新建和扩建冶金、电力、轻工、铁路等28个工业、交通企业。[12]  

  1955年中国对越首笔8亿元无偿援助,由于当时越南还处于战后恢复时期,所以并未规定使用时限,实际支出到1960年基本结束。1959年第二笔3亿元长期贷款和1亿元无偿援助,都明确规定了34年的使用期限。1961年援款使用延长为7年,主要是因为越南自身经济建设计划周期的延长,另一方面也受到了中国国内情况的影响。由于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而苏联又在1960年突然中断执行两国间所有经济合作和科技合作协议,中国经济面临的困难更为加重。但是,中方一直将越南视为首要受援国之一,仍尽力在总体上保持援助规模。在这种情形下,采取适当延长用款年限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当时援外工作的压力。 

  至于成套项目数量的减少,主要受到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首先,对越南五年计划的援建项目中重工业和交通建设项目的比例显著增加,这些项目一般工程较大、较复杂,建设周期更长。例如援建河内首都机场的项目。19614月,中国派出首批援助专家进行勘察选址,提出了机场选址报告和设计任务书,并由越南政府和总理府分别批准。之后,越方在设计要求上有所变动,中方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等不得不相应变更。19624月开工建设,至19646月第一期场道工程竣工,7月正式使用。1965年第三季度,第二期工程完成。10月,中国专家组结束工作回国。该项援建工程前后历时4年半。[13] 

  其次,越南三年计划时期,中国向越南协议提供的成套援助项目数量较多,且过于集中,对双方有些情况缺乏调研,以致一些项目建设延后,也有部分是越南方面提出推迟的。另外,还有部分项目原定建设期限就是到五年计划时完成,象钢铁厂、造船厂、电站、氮肥厂、纺织印染厂、味精厂和8个农场等,都为五年计划建设的重要项目。 

  (二) 出现中国地方直接对口向越南地方无偿提供经济技术援助的新模式 

  196165中国政府与越南方面以换文方式予以确认,同意越南海宁省向中国广东省提出的援助请求,包括六项:1、帮助建立农具厂一座,生产一般农机和农具,年产量为600800吨。由广东省供应机械设备和工具;由海宁省负责建设厂房,动力设备及部分安装材料如水泥、木材等。2、帮助建立小型锯木厂一座,日产木材约1620立方米。由广东省负责供应带锯机、圆锯机,发电设备等;由海宁省负责建设厂房。3、帮助制造海岛交通船两艘,分别可容20人和40人。由广东省北海造船厂承造,所需木材由海宁省负责提供,其余材料、各种设备和人工由广东省负责。4、在技术上协助将海宁省芒街市现有15个碗厂的烧柴窑改建为烧煤窑。所需人力,材料、工具等全部由海宁省负责。5、在技术上协助海宁省建立小型帆船厂一座,厂房、设备、工具等全部由海宁省负责。6、在技术上帮助海宁省进行煤、铁、铝、锌、石油等矿藏普查和矿石化验。普查区域在已发现的矿苗区进行,矿石化验在湛江市进行。普查仪器由广东省派出的技术人员自带。上述援助事项,初步估算共计约37.5万元,作为无偿援助列入中国政府援助越南的计划之内,由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同越南海宁省负责当局直接商谈,并由广东省全部承担援助任务。[14] 

  在此基础上正式开创一个先例,即越南地方当局可直接向中国地方政府提出援助要求,再经双方中央政府确认批准,具体工作由双方地方政府直接交涉办理。这种由中国地方政府对口援助越南地方的做法,到援越抗美时期被广泛实践,成为广东、广西、云南、湖南等省份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三) 中苏关系破裂后,中国援越的政治动机增添了新的因素。 

  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将援越工作看作是自己履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义务的重要实践,认为做好援越工作,对于增进社会主义国家间的团结和繁荣,增强社会主义阵营的力量,打击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阵营的侵略和扩张活动,维护世界和平和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步入20世纪60年代,中苏关系的破裂令中国对外援助的政治动机增添了新的因素,不仅要反对帝国主义,还要达到反对修正主义的目的。而对越南来说,在对苏共领导集团及其路线等问题的认识上与中国方面存有分歧。而且,尽管苏联在援越问题一直表现消极,但毕竟与越南保持着兄弟国家间的关系,还是仅次于中国的援越国家。据统计,在越南抗法战争后的7年中,社会主义国家对越援助总额为36.4亿旧卢布,其中中国为18.3亿,占50.3%;苏联为13.7亿,占37.6%[15]中国在对越援助中所占有的这种主要地位,一直延续到援越抗美战争初期。由于上述因素,越南在中、苏之间基本上执行中间路线的方针,所以这期间,中苏关系的破裂对中越关系尚未产生明显影响,但却为日后中越关系的发展增加了变数。如下表显示,1960年至1961年两年,苏联已经表现出增加援助的意愿。特别是到1964年勃列日涅夫上台,苏联对华政策没有丝毫变化,但对越政策作出重大转变。针对美国在制造“北部湾”事件后轰炸越南北方的侵略行动,苏联于11月发表声明,表示愿意向越南提供一切必要援助。随后苏联不断增强对越援助,苏联因素逐渐对中越关系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在对越援助问题上,不仅是中美之间的较量,而且是中苏之间的竞争。 

  资料来源:1955-1961年社会主义国家援助越南情况统计”,1962220,中国外交部开放档案,档号:106-00941-03 

  (四)1964年美国侵越战争扩大,中国再次改变对越援助方式,并在1965年重新转入战时援助。 

  以“遏制中国”为战略目标,美国不断扩大对印度支那半岛的军事干涉。1961年,美国派遣“特种部队”进入南越发动“特种战争”。由于与安全利益息息相关,中国方面一直密切关注越南形势的变化。在1962年胡志明访华后,中方应越方要求开始向越南南方人民武装提供援助。1963年,中越军事代表团互访,就中越两军协同作战计划和中国支援越南主要军事装备和后勤物资计划达成协议。同年,刘少奇访越时重申中国坚决支持越南南方人民和全体越南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爱国正义斗争,明确表示如果打起仗来,越南可以把中国当作自己的后方。1964年初,美国开始筹划进一步扩大越南战争。中国立即连续向越南提供多笔无偿援助。先是在528,无偿提供相当于100万美元的自由外汇。接着在美国制造“北部湾”事件后,于127与越方换文,表示中国政府决定将1964年通过贸易供应越南的15艘运输船和日用百货等共值1000万卢布的物资无偿赠送给越南政府。196532,再向越南无偿援助1000万美元。[18]38日,美军在岘港登陆,拉开了对越“局部战争”的序幕。越共三届十一中特别会议作出决定,指出越南北方的紧急任务是:及时进行思想和组织的转变;及时进行经济建设的转变;加强国防力量与新的形势相适应。为贯彻会议精神,越南第一个五年计划未完成就转入战时轨道。[19]中国对越援助也重新转入战时援助,并上升为中国援外工作的首要任务。 

       

  三、援越方针及援助成效 

  越南是中国重点援助的国家之一。由于对越援助起步早、规模大、层次高、领域宽,所以其具体实践在中国援外历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开拓性和示范性地位,其方针政策既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也具有自己的独特性。总体上,中国援越工作主要是按下列原则进行安排的: 

  第一,帮助越南建设的目的,在于使他们逐步在经济上自力更生,而绝不是使他们日益依赖中国。中国的援助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这是体现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国家关系,相互支援,共同进步,是中国共产党忠诚于国际主义的深刻表现。 

  第二,吸收中国建设的经验,同时结合越南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国“两条腿走路”的方法,越南不仅要有和越南情况相适应的重工业,而且,首先要考虑到农业和轻工业。以农业为基础的论断,按农、轻、重先后安排的方法同样适合于越南。与中国比较,越南的工业基础更差,不仅重工业产品依赖进口,轻工业产品也依赖进口,这种情况是越南人民迫切要求改变的。因此,中国首先帮助他们搞起一批轻工业企业,这些企业的产品是市场迫切需要的,可利用本国资源,为国家迅速积累资金,对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巩固工农联盟有很大好处。在企业规模上,中国援助的是大中小相结合,以中小型为主,这也符合越南情况。在工艺水平上,有水平较高的现代化工厂,也有土洋结合的中小型工厂。 

  第三,中国对越南的援助是全面安排、分期进行的。在农业方面,帮助建设水闸、军垦农场和国营农场,以及与农业有关的项目(如氮肥厂、农药厂、农林中学等)。在轻工业方面,根据市场的需要,充分利用本国资源,加速国家资金的积累,帮助建设糖厂、纸厂、陶瓷厂、纺织厂、碾米厂及其他农副产品的加工厂。重工业方面,帮助建设钢铁联合企业、电站、造船厂等等。这就构成越南工业体系中的基本骨干,为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奠定基础。中国的援助分期进行,在恢复时期,交通邮电占有首要地位。帮助修复铁路,恢复邮电,沟通国际线路,使接管河内、海防的物资供应工作顺利进行。对旧有企业的帮助恢复也是如此。随后,又根据越南的要求,帮助一些中小型轻工企业的建设。三年计划时期,鉴于越南力量的成长,又帮助建设钢铁联合企业、氮肥厂、造船厂等大型工业企业。为了帮助越南弄清资源情况,派出近70名地质人员和数十台钻机帮助进行勘探工作。[20] 

  上述方针所体现的精神,如援助以帮助越南实现自力更生为目的,不附加任何条件,援建项目力求能有助于越南增加收入、积累资金等,也同样适用于其他中国的受援国,后来也反映在周恩来访问非洲时提出的中国对外援助八项原则中。但能做到“全面安排”的,越南是个别国家。这主要是因为:第一,越南的国情与中国较为相似。在经济上,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极其薄弱,并曾遭受长期的殖民统治和战争破坏。在政治上,由共产党领导,选择走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第二,抗法战争期间,中越两国之间、特别是领导人之间,建立起一种高度信任,为进入和平时期双方能迅速展开广泛合作创造了条件。第三,中国援越并非短期行为,而是一种长期的战略决策。东西方冷战对峙的格局,以及美国坚持对华采取敌视和遏制的政策,坚持在亚洲进行干涉和侵略活动,也决定了援越工作的长期性。基于这一认识,中国从一开始就根据越南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对援越工作进行了长期规划,从而使“全面安排、分期进行”成为可能。 

  从越南恢复重建时期到计划建设时期,前后10年的时间,中国除向越南提供大量一般物资,帮助保障人民生活、稳定经济秩序外,还分四批提供了100多项成套项目援助,涉及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交通运输业等各个领域。这些项目的选定从解决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最基本的需要出发,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先简单后复杂,循序渐进。在农业方面,帮助兴建了许多水利工程,建立了一批农牧场,为越南全面发展农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在交通邮电业方面,修筑了铁路、公路、机场,建设通讯设施。在工业方面,既建成了一批投资少、工期短、收效快、管理方便的中、小型工厂,帮助越南积累资金和经验;又建成了一批投资较大、工期较长、技术要求较高的重工业企业,为越南建立相对完整独立的工业体系奠定基础。这些构成越南工业体系基本骨干的援建项目还形成两大工业基地。一个是中国援建的越南北方第一个全新的工业中心——越池工业区,从195811月开始动工,到1962年就基本建成;另一个是中国援建的越南北方第一个钢铁工业基地——太原钢铁联合企业,1963年底第一号高炉系统工程落成并正式投入生产。据越方统计,到1960年底时,中国援越竣工项目所生产的产品总值已占到当年越南北方工业总产值的25%[21]此外,通过派出专家实地指导和接受实习生来华培训,中国还为越南培养大批干部、工人和技术人员。 

  越南在三年计划时期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小商贩的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从66.6%增至89.8%;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6%;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1.7%;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从1957年的31.4%增至1960年的41.3%[22]五年计划尽管最后被战争中止未能完全实现,但至1965年,越南粮食产量比1939年水平增加了两倍多;工业总产值已达到27.61亿盾,比1960年的14.58亿盾增加了89.4%,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5%[23]实践证明,中国援越工作是卓有成效的。而越南正是抓住了宝贵的和平时机,全面调动国内各方力量,积极利用中国、苏联等国的援助,成功实现了连续的飞跃发展。另一方面,经济建设上取得的巨大成就,就象之前赢得抗法战争的胜利一样,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增强自信心和凝聚力的作用,从而为越南抵抗美国侵略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   


  [1] 援外成套项目,是指通常所称的“基本建设项目”,即工、农企业和交通运输等设施,包括纺织、食品、机械、冶金、化学、燃料、电力、建筑材料等工业部门下各种类型的企业,以及农场、公路、铁路等等。概括地说,凡是由中国负责设计,派人组织或指导施工安装,并提供全部或部分设备、建筑材料,建成后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工程项目,都称为援外成套项目。 

  [2] 越南是中国对外援助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国别对象,到目前为止,尚缺乏全面、系统的专门研究成果。相关成果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第一类是关于中越关系的论著,例如郭明主编的《中越关系演变四十年》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二类集中关注对援越抗法和援越抗美的研究,重点是军事援助领域,例如中国军事顾问团历史编写组著的《中国军事顾问团援越抗法斗争史实》(解放军出版社1990年版),当代中国丛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版)、《当代中国军队的军事工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等。有学者还着力研究了援越抗法和援越抗美的中国决策、外交政策演变和影响以及与该领域密切相关的苏联因素、美国因素等,例如翟强的《中国与越南战争(19501975)》(Qiang Zhai, China and The Vietnam Wars, 1950-1975,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2000)一书和李丹惠的《中苏关系与中国的援越抗美》(《当代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3期)一文等。第三类是涉及中国对越南经济技术援助的研究,散见于靳辉主编的《当代中国铁路对外经济技术援助》(中国铁道出版社1996年版),当代中国丛书的《当代中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当代中国的铁道事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当代中国的民航事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当代中国的畜牧业》(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版)等著作中,总体而言十分薄弱。第四类是有关的传记回忆录等,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方毅传》编写组著的《方毅传》(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为研究早期援越工作提供了丰富翔实的史料。拙文《中国对越南经济技术援助的历史起步》(《外交评论》2010年第5期),对19501957年的援越历史进行了研究。目前,学术界对1958年到1964年间中国对越南经济技术援助的历史,还缺乏专门研究。 

  [3] 1939年水平,此后由于日本、法国先后入侵,越南经历了15年的战争时期。 

  [4] 越南《人民报》总编辑黄松:《越南北方胜利地结束了恢复经济时期》,《人民日报》1958417日第6版;《越南民主共和国三年来工业恢复建设工作的成就》,《人民日报》195878日第5版。 

  [5] “关于1958年我援助越南的议定书及附件”,1958331日,中国外交部开放档案,档号:106-00380-04 

  [6]“关于签订援助越南建设18个工业企业项目协定的请示报告及附件”,中国外交部开放档案,档号:106-00380-02 

  [7]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15页。 

  [8]《当代中国》丛书编辑部编辑《当代中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2页。 

  [9] 中国外交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第21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37-240页。 

  [10]“越南对外经济和贸易关系情况(周恩来总理访越参考资料之七)”,中国外交部开放档案,档号:203-00147-07 

  [11]“越南对外经济和贸易关系情况(周恩来总理访越参考资料之七)”,中国外交部开放档案,档号:203-00147-07 

  [12] 中国外交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第21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42-246页。 

  [13]《当代中国》丛书编辑委员会《当代中国的民航事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71-572页。 

  [14] 中国外交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第21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46-248页。 

  [15] 中国外交部开放档案,1955-1961年社会主义国家援助越南情况统计,档号:106-00941-03 

  [16] 该统计应为协议援助金额,而非实际支出金额。 

  [17] 按当时越南内部计算,1旧卢布等于1元人民币。 

  [18] 中国外交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第21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48-254页。 

  [19] 徐绍丽、利国、张训常编著《越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92页。 

  [20] 中国外交部开放档案,关于援越工作的发言(方毅同志在第四次全国外事会议上的发言),档号:102-00015-02 

  [21] 《建设北方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的胜利  越南新工业中心——越池工业区基本建成  各界代表在越池举行盛大庆祝典礼》,《人民日报》1962320日第4版。 

  [22] 《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  通过关于今年国家计划的决议》,《人民日报》196121日第5版。 

  [23] 徐绍丽、利国、张训常编著《越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