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钦梅】习近平历史观的整体性原则论析
- 作 者
- 孙钦梅
- 发表/出版时间
- 2022年01月14日
- 学科分类
- 学科理论
- 成果类型
- 学术论文
- 发表/出版情况
-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
- PDF全文
[摘 要]整体性是马克思主义观察和处理问题的一条基本线索,也是历史研究始终倡导的重要方法论准则,对于完整准确认识历史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历史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原则作为理论依据,突出强调树立正确的党史观、大历史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根本方法,从历史的连续性视角出发,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问题,揭示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和大势,形成了新时代关于历史整体性原则的基本观点和重要见解,蕴含着历史认识的科学史观和方法论,历史学习和研究贯彻习近平新时代历史观整体性原则,要求坚持以人民群众为历史书写主体,坚持科学的研究范式,坚持“小历史”与“大历史”的统一。
[关键词]习近平;历史观;整体性;唯物史观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中,“整体性”是贯穿其中一条鲜明的重要准则。习近平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史学整体性原则的基础上,立足人类历史发展的宏阔视角和新时代社会经济条件,深刻阐述了学习历史要具有大历史观和体系化的历史认知,注重总结历史经验和探究历史规律性,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看待历史,形成了新时代关于历史整体性原则的基本观点和重要见解,蕴含着历史认识的科学史观和方法论。习近平关于历史的论述并具有重要的问题指向,是针对当前历史研究中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的直接回应,成为学习研究历史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依据。
一、整体性原则的理论依据
(一)整体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要求
整体性是马克思认识人类社会历史和分析问题的一条基本线索,也是唯物史观一个最基本的准则。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共同创立的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历史和思维活动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体系,不仅具有鲜明的整体思想特征,而且整体性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直接前提。整体性原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有机体。马克思主义立足社会生产实践认为,人类社会始终处于一个有机、复杂的系统整体之中,“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每一个有机整体都是这样”。在这个有机整体中,人和所有的社会生活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且“处在经常发展中”,而非机械地、静止地或随意搭配地组合。社会科学研究必须重视对人类社会历史的整体研究,深入揭示社会生活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关系。二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都是作为由要素构成的系统而存在。系统相对于要素而言,却非要素的简单排列组合,也不等于各要素的总和,它们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部分受整体的制约。恩格斯把客观的整体性与认识过程联系起来指出,“思维既把相互联系的要素联合为一个统一体,同样也把意识的对象分解为它们的要素”,考察事物应遵循从整体到部分,再从部分到整体的途径。三是普遍联系。认为客观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客观世界本身所固有的,要把客观世界和社会历史看成有规律和联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发展过程,而不是偶然事件的堆积。唯物辩证法在本质上“是从它们的联系、它们的联结、它们的运动、它们的产生和消灭方面去考察的。”联系并具有多样性,要从整体性观念和视角出发,区分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善于抓住事物的本质,总结发展规律。
(二)整体性原则是中西传统哲学的重要思维方式
重系统、重整体是中西传统哲学和其他科学的重要特征。我国传统哲学强调“天人合一”,把人与天地万物看成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孟子曰“上下与天地同流”,庄子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即体现了自然与人类社会普遍联系的和谐整体观。先秦典籍中也大量出现“一”,如《周易·系辞下》“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老子“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荀子“百王之道一是矣”等,皆强调人与社会、个体与整体之间应该是协调互助的关系。中国传统哲学并包含着朴素的辩证思想。老子认为,事物的发展和变化,都是在矛盾对立的状态中产生的,对立着的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并能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所谓“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事物内在的否定性导致其向对立面转化,这是自然的根本性质,体现了古人深邃的整体和辩证思维。
西方哲学也十分重视客观世界的整体性。巴门尼德提出“存在”是不可分的、不生不灭的整体,只有位于整体之中单一事物才能够独立存在,只有以统一为基础对立才能产生。赫拉克利特在宇宙的演化进程中发现了决定事物运行规则的“逻各斯”,把“存在”看作运动变化着的、充满矛盾的、有规律可循的统一体,“万物之中产生统一,统一产生万物”,统一体“位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整体并不是其部分的总和”的著名命题,认为“整体必然存在于各部分所存在的那些事物中”,“各部分的存在并不妨碍整体不存在,因此,各部分与整体不同一。”黑格尔则以辩证思维首次提出“整体性”范畴,认为任何事物都可看成是整体,绝对精神、宇宙是绝对的整体,整体的各部分和环节都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整个世界的万事万物都处于相互作用的过程之中。整体不是其部分的机械总和,整体具有其部分不具有的性质和规律。至20世纪,自然科学领域开始出现的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博弈论、复杂学等,也都从不同领域、不同侧面揭示了客观世界的整体特性。贝塔朗菲所创立的一般系统论明确提出,“系统就表现为一个整体,其中每一要素的变化依赖于所有其他要素”,整体性是系统论最突出和最基本的特征。法国年鉴学派则提出了“总体的历史学”,认为只有综合地、广泛地、全面地考察人类社会的历史,才能真正地认识过去,所谓“整体史”“总体史”的概念正由此而来。这说明,运用整体性原则来认识和分析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整体性原则是我们党始终倡导的基本方法论准则
整体性在党的主要领导人的思想理论中得到集中体现。毛泽东强调,“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在谈到如何研究中共党史时强调运用“全面的历史的方法”,指出:“如何研究党史呢?根本的方法马、恩、列、斯已经讲过了,就是全面的历史的方法。我们研究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当然也要遵照这个方法。”毛泽东并将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方法同整体性原则有机结合起来,把物质世界看作是充满矛盾的复杂有机整体,指出“一切矛盾着的东西,互相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之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全部意义。”在历史人物特别是党史重要人物评价问题上,毛泽东认为,能否对他们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直接关系到中国革命的前途。如对陈独秀的是非功过,毛泽东没有因他犯过严重错误对他全盘否定,而是将其错误置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进行全面的分析,既指出其缺点与错误,又毫不吝啬地肯定其地位和贡献。邓小平历来重视用宽广的视角、联系的眼光分析问题,强调把研究对象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辩证地去考察。他说:“我们是历史唯物主义者,研究和解决任何问题都离不开一定的历史条件”,要“重视从研究历史和现状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指导革命。那种否定新的历史条件的观点,就是隔断历史,脱离实际,搞形而上学,就是违反辩证法”。邓小平还提出了“宜粗不宜细”、“恰如其分”的原则,多次指出,“对历史问题,还是要粗一点、概括一点,不要搞的太细”,“要大处着眼”,“要抓大放小”,“不要纠缠于细枝末节”。针对毛泽东晚年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问题,邓小平主张,“要讲,但是要概括一点,要恰当。主要的内容,还是集中讲正确的东西。因为这符合历史”,对影响毛泽东形象和党实现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细节问题,在起草中要恰如其分,适当规避。
二、习近平历史观整体性原则的内涵体现
习近平有关历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原则作为理论依据,突出强调树立大历史观、正确的党史观,运用唯物辩证法根本方法,从历史的连续性与阶段性视角出发,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问题,揭示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和大势,为历史研究提供了重要准则和方法论基础。这既是回到马克思整体性原则话语中思考的必然结果,也反映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探索和升华。总体而言,习近平历史观的整体性原则涉及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科学认知、对待历史重大问题的科学态度以及其功能作用等多个方面。
(一)整体性原则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坚持科学的史观。历史观是人们对社会历史总的根本观点与看法,历史研究只有在科学史观指导下,才能实现科学性,发挥其功用。正确的历史观就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作为“研究的指南”,它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习近平一贯强调坚持以唯物史观来认识和记述历史,指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立场观点方法,实事求是。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中,明确提出树立“正确党史观”,创新发展了唯物史观,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运用的新境界。习近平指出,“唯物史观是我们共产党人认识把握历史的根本方法”,如果历史观错误,党史学习教育不仅达不到目的,反倒会南辕北辙、走入误区。党员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从根本上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辨别是非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克服和避免片面性、盲目性。
第二,坚持大历史视野。一是坚持全面、辩证的观点和矛盾的分析方法。习近平指出,要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客观而不是主观地、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观察事物,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过程中把握事物发展规律”。要学习和掌握社会基本矛盾分析法,“把社会基本矛盾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全面把握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方向”。要一分为二,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起来,“在任何工作中,我们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二是坚持从“长时段”、宏观视角把握历史发展的方向与规律。强调坚持纵向时间与横向空间两个纬度的统一,“树立大历史观,从历史长河、时代大潮、全球风云中分析演变机理、探究历史规律,提出因应的战略策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在纵向上,要求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全面、整体地理解历史;在横向上,注重事物间的相互联系,对问题的分析除了要放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大历史进程中,还要放在世界历史、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去考察,用更加宏阔的视野来认识历史,“只有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才能透视出历史运动的本质和时代发展的方向。”三是坚持历史是连续的观点。人类历史是依据一定规律向前发展的过程,考察分析历史必须注意历史发展中的继承性和连续性,不能用形而上学的静止的、僵化的方法将其割裂开来。要增强历史自觉,在回顾往昔、直面现在、开创未来的维度上,深刻认识“历史、现实、未来是相通的。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未来的历史”。更重要的是以历史远观未来,“把苦难辉煌的过去、日新月异的现在、光明宏大的未来贯通起来”,“从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及时总结党的成功经验,探索未来前进之路。
(二)坚持用整体性原则把握历史上的重大问题
1.关于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历史细节纷繁复杂,必须从整体上探寻历史发展的脉络和规律,把握历史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否则历史研究就会陷于“碎片化”。党的百年历史是由各个历史时期组成的前后接续的历史整体,在这一历史长河中,党始终围绕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历史重任进行长期不懈的奋斗,这是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把握党史的主流和本质,即对发生过严重错误的时期以及党的历史总体应当如何评价,要求分清楚哪些是整体和本质,成就和错误哪个占主流,这一概念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史学关于整体与局部、本质与现象和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与阶段性等范畴而提出。习近平指出,我们党对党的历史的一贯立场和态度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分清主流和支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扬经验,吸取教训,在这个基础上把党和人民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党领导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出现过一些曲折和问题,但前进方向是正确的,取得的成就是举世瞩目的,“要实事求是看待党史上的一些重大问题,既不能因为成就而回避失误和曲折,也不能因为探索中的失误和曲折而否定成就”。要认真考察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社会根源、历史根源和思想根源,从中探索出防止重犯错误再走弯路的正确办法和对策。
2.关于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关系。史学研究在这一问题上出现的两种错误倾向是,借由党在探索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犯的一些错误,来贬低甚至全面否定改革开放前30年的政治路线及成绩;或者以反思改革为名,有意放大中国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困难和问题,甚至全面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是典型的非历史主义观点,它隔断了历史的内在联系,忽视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之间铺垫与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使历史的整体性、联系性和复杂性都因之消解。习近平针对两个历史时期功过是非、彼此之间关系的争论,指出这两个历史时期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探索为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实践积累了条件,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实践是对前一个历史时期的坚持和发展,要用全面、辩证的观点正确评价,“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
3.关于“四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是一个内在连贯、逻辑严密的有机整体,“四史”之间既密切关联又各有侧重,学习“四史”要融会贯通,统筹推进。一是“四史”是指四门具体的历史,但在逻辑上更是一部大历史,不限于具体的“四史”本身。在大的历史视阈中,更长的还有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文明史,中国人民近代以来170多年的斗争史。中华民族文明史、中国近代史与“四史”一脉相承,不可割裂,对重要历史问题的分析都要放在这一宏阔背景下进行分析。二是“四史”学习要以党史为重点。党史是“四史”的核心与关键所在,在其中占有独特重要的地位,“四史”学习教育要以“党的历史为重点,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三是“四史”教育要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统筹。“要在学生中加强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近现代史、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改革开放史等的教育”。思政课教师尤其要有宏观的历史视野,通过生动、深入、具体的历史纵横比较,把一些道理讲明白、讲清楚。通过“四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弄清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基本道理。同时,要将“四史”教育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等相结合。四是要把“四史”学习教育同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贯通结合起来,同新时代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丰富实践联系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苦功夫,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深化认识中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关于历史人物评价。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历史人物进行评价是长期以来史学工作者一贯秉持的准则,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人在“重写历史”的名义下对历史人物进行翻案式“重新评价”,一方面极力抹黑革命领袖、戏说英雄先烈,贬低历史上的正面人物,另一方面为已有定论的反面历史人物“正名”,从而颠倒了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习近平从科学态度出发,提出了对历史人物的评价的“六个不能”,即不能离开对历史条件、历史过程的全面认识和对历史规律的科学把握,不能忽略历史必然性和历史偶然性的关系。不能把历史顺境中的成功简单归功于个人,也不能把历史逆境中的挫折简单归咎于个人。不能用今天的时代条件、发展水平、认识水平去衡量和要求前人,不能苛求前人干出只有后人才能干出的业绩来。特别是对于革命领袖人物的评价,“不能因为他们伟大就把他们像神那样顶礼膜拜,不容许提出并纠正他们的失误和错误;也不能因为他们有失误和错误就全盘否定,抹杀他们的历史功绩,陷入虚无主义的泥潭”。比如习近平在看待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时就指出,这“有其主观因素和个人责任,还在于复杂的国内国际的社会历史原因,应该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和分析”,“对毛泽东同志的评价,对毛泽东思想的阐述,不是仅仅涉及毛泽东同志个人的问题,这同我们党、我们国家的整个历史是分不开的,要看到这个全局”。
(三)整体性原则的历史和现实功用
一是坚持整体性是反对历史虚无主义错误思潮的迫切要求。整体性原则要求对认识对象要有全面的、整体的把握,坚持实事求是的研究态度。而历史虚无主义者往往追究历史的细枝末节,以“碎片化”的历史细节代替对历史整体认识,夸大历史的片面性和偶然性,混淆历史的支流和主流、现象和本质,否认历史进程的客观性和规律性,并由此达到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从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整体性原则。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社会现象领域,没有哪种方法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了。……如果从事实的整体上、从它们的联系中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顽强的东西’,而且是绝对确凿的证据。如果不是从整体上、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如果事实是零碎的和随意挑出来的,那么,它们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连儿戏都不如。”习近平指出,“要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辨析,澄清对党史上一些重大历史问题的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更好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要“把历史结论建立在翔实准确的史料支撑和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的基础之上。要坚持正确方向、把握正确导向,准确把握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历史进程、主流、本质,正确评价重大事件、重要党派、重要人物。”为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提供了重要遵循。
二是历史学功能的发挥需要坚持整体性原则。历史学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历史研究不可能离开现实政治而抽象地谈它的学术性。在学术上,整体性原则要求党史研究坚持正确的历史观,客观、严谨的态度和方法,尽可能地反映客观真实,这也是其社会功能得以发挥的重要基础。在政治上,当代中国是历史中国的延续和发展,必须注意总结历史发展的规律和历史经验教训,对现实社会作出科学分析并为现实提供借鉴,充分发挥历史学资政育人的重要社会功能。习近平以宽广的大历史观,强调要向历史寻经验,向历史求规律,向历史探未来,“历史是从昨天走到今天再走向明天,历史的联系是不可能割断的,人们总是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向前发展的。”“今天世界遇到的很多事情可以在历史上找到影子,历史上发生的很多事情也可以作为今天的镜鉴。”“我们回顾历史,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更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为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借口,而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只有在整体、深入的历史思考中,才能“做好现实工作,更好地走向未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系统研究中国历史和文化,更加需要深刻把握人类发展历史规律”。实现了历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功能。
三、新时代整体性原则的践行路径
整体性作为唯物史观认识社会历史的一条基本准则和要求,经由习近平历史重要论述的理论深化与提升,被赋予许多新观点、新论断,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好历史、研究历史和解决新时代的思想意识问题提供了重要准则,开辟了新视野。
(一)以人民群众为历史书写主体
站在人民史观的立场可归于整体性、客观性立场。习近平关于历史重要论述以人民群众为历史书写主体,将党的历史看作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实践史、奋斗史和发展史。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文明史,中国人民近代以来180多年的斗争史,中国共产党100年的奋斗史,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的发展史,“都是人民书写的历史”,“一切成就归功于人民”,“人民”是最根本的历史哲学。历史以人民的选择为自己开辟前行的道路,认识和把握历史只有站在人民史观的立场上,才会有更全面、深入、真实的理解和认识,离开人民史观,历史研究必然走向空洞和虚无。一个时期以来,人民史观在一些历史研究中被淡化,有的研究者虽然在理论层面提及人民史观,但在具体研究中却有意无意地背离了人民史观的基本立场。历史虚无主义者更是在“去人民史观”的价值引导下,张扬所谓的个体主义历史观,试图以私人的、小写的历史遮蔽人民的、大写的历史。人民史观是判断一个历史叙述是否属于虚无主义的试金石。人民主体蕴涵于历史事件的主流和实质之中,要求历史研究着力构建依托背景呈现本质的整体或总体叙事,而历史虚无主义只孤立地讲细节、讲表象、讲局部、讲支流,以此否定人民在历史叙述中的主体地位。这就要求研究者在史学研究中强化人民的历史主体意识,把人民群众当做历史叙述的主人和主角,而不能当作一个“朦胧的布景”。
(二)坚持科学的研究范式
“范式”作为学术界在讨论学科理论问题时常用的一种诠释框架理论,蕴含着研究者的立场和价值取向。能否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流本质,与对范式理论的认识及理解深度有直接的关系。党史研究在长期的研究过程中主要形成了“革命史”范式和“现代化”范式两大基本范式,近年来一些新范式如“新革命史”范式、“社会经济史”范式等也不断出现,代表了学术界对党的历史总体上不同的分析视角。但在研究中也出现了以范式转换为名,宣传“告别革命”等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主张,认为革命阻碍、破坏了现代化进程,没有任何建设性意义。历史研究的性质和功能要求无论何种范式的建立均须遵循学术规范,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科学方法论的指导。一是正确认识范式重建。任何研究范式都存在于不同的历史情境之下,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的同时也有其不足。当现有解释框架难以很好地说明既有社会问题时,就需要探寻建构新的研究范式。历史学的性质和功能,要求无论何种范式的建立均须坚持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历史主义原则。历史虚无主义的范式逻辑是:通过对旧革命史范式所谓的“理性反思”和范式重建,消解党和人民领导革命斗争的合理性和历史必然性,颠覆人们对革命史实的传统认知,最终达到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其本质是反对以唯物史观为指导进行历史解释,损害了历史研究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二是坚持宏观研究范式与“中层研究”范式的多元分析框架。历史研究应在不同层面上展开范式研究,既要在哲学和一般意义上进行整体、抽象的“元叙事”,也要在中观领域建立起连接宏大叙事和具体史事经验的“中层范式”,以推动历史研究范围的不断拓展。三是强化问题意识。范式在本质上由问题所构建,研究者在提出问题时要自觉地从“意义”出发去选择问题。对历史研究来说,这种“意义”上的诉求又主要体现在问题的现实性和重大性。历史研究不能沉溺于琐碎的考证、具体的概念解析和抽象的理论,而应加强问题意识、历史与现实的整体观念,积极回应时代的变化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现实社会提供智力支撑,实现“历史的思考”和“现实的思考”的结合。
(三)坚持“小历史”与“大历史”的统一
整体性原则可以归纳为两种切入历史的研究路径:一种是以宏观的角度,从总体的历史中探析历史发展的科学逻辑,注重对影响和决定历史发展进程的重大问题、主流问题的分析,以及对人类历史本质规律的概括和总结。另外一种是针对微观、具体的研究对象,强调“以小见大”,以贯通思维从较长的历史背景、长期发展趋势来探究其中所蕴含的深刻联系,注重事物的联系、衔接和统一性。这两种路径虽有所不同,但都是从整体性的视角观察历史,其中任何一种研究路径都具有学术价值。在历史学研究领域,基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从宏观上把握历史社会变迁是历史工作者一贯秉持的准则。一个时期以来,受西方以“解构”为特征的理论、方法的冲击,一些学者认为老一辈历史学家建构的总体史理论框架体系过于宏大和“生”“硬”“板”,转而追求西方的“新理论”“新方法”“新领域”,并趋向于对历史细节和个案问题的挖掘、考证工作。这样的细化研究对历史具体情景再现有所裨益,却由于研究者过度突出“细微”“深描”“语境”,缺乏贯通性思维和系统的理论认知,脱离时代中心话题,往往导致无法恰当处理整体背景与微观个案的关系,引发“碎片化”问题的出现。近年来,历史学界开始反思这种现状和问题,出现了不少“回归整体史”“总体史”的呼声,倡导重视对历史进程中重大主题、重大理论和时代突出问题的研究,诸如“中国道路”“民族复兴”“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当今社会的重大主题,尤其需要史学工作者作出深度解读,为现实社会提供智力支撑,而不应沉溺于封闭的概念和理论体系。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学者提出历史研究不能只注重传统领域、高层政治、表层的重大事件和少数历史人物的活动,更应重视潜藏其后的结构变迁、底层历史等“小历史”,同时强调要关注他们所生存于其中的世界和塑造了他们生活的全部历史,在看似“碎片化”的历史研究中关照整体的“大历史”,为观察大事件提供“从下往上看”的新视角。这是一种正确的研究导向,若失去整体历史的理论自觉,沉溺于生活细节本身,“小历史”研究不仅不能揭示社会历史真相,甚至会丧失自主反思和判断的能力。整体性研究所反对的恰是过于细化的“碎片化”研究取向,而非“碎片”历史本身。
孙钦梅,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 文章来源:《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202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