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月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深刻把握辩证法
- 作 者
- 宋月红
- 发表/出版时间
- 2025年06月24日
- 学科分类
- 理论热点阐释
- 成果类型
- 论文
- 发表/出版情况
- 中国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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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调整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完善上层建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坚持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始终朝着总目标指引的方向前进,该改的坚决改,不该改的不改。”这一重要讲话体现了守正与创新的有机统一,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变”局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并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彼此共同作用构成整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才能推动着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提出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适应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变化来推进社会发展。社会基本矛盾总是不断发展的,所以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需要相应地不断进行下去。”改革开放是党领导人民在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行的一场深刻而全面的社会变革,包括经济体制,又包括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体制等领域。这一社会变革既涉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又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改革开放的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对立统一,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在改革开放这一社会变革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结合起来,把社会基本矛盾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系统、具体、历史地分析中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及其发展规律,科学认识什么是改革开放、怎样进行改革开放,全面把握整个社会在改革开放中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人民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深化改革,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同时,我们党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一系列部署涵盖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方方面面,抓住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从我国现在的社会物质条件的总和出发的,也就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要求出发的。坚持“改”与“不改”的辩证统一,就要根据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表现出来的“适应”与“不适应”的方面、领域和环节,处理和解决改革开放中的各种矛盾问题。在“改”上,搞清楚“改什么”“为什么改”“怎么改”,不断激发改革的活力,不断满足改革的实践要求;在“不改”上,搞清楚“为什么不能改”“坚持不改什么”“反对改什么”,道不变、志不改,保持改革定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统筹发展和安全。社会基本矛盾总是不断发展的,所以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需要相应地不断进行下去。“改”与“不改”的辩证统一贯穿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既不断调整生产关系激发社会生产力发展活力,又不断完善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否则就会出现偏差甚至犯颠覆性错误。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
锚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不变”内涵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决定中国式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一招。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改革无论怎么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等根本的东西绝对不能动摇”。这些“不变”贯穿始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不移。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放在首位。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人民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啃下了不少硬骨头,闯过了不少急流险滩,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实践充分证明,面对一系列新矛盾、新挑战,党中央的领导力、判断力、决策力、行动力有着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持续深化各方面改革,建立、完善、健全各方面体制机制,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更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来,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改革的正确方向就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问题的实质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是不改。”“不实行改革开放死路一条,搞否定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也是死路一条。”这些论述深刻阐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始终要牢牢把握住的基准线和方向标,是改革开放道不变、志不改的强大定力。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一根本问题上,必须坚定不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科学指导思想和正确方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否则,背离或放弃马克思主义,改革开放就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
坚持人民立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和人民事业有利的,对最广大人民有利的,对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有利的,该改的就要坚定不移改,这才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和民族负责。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追求。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当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呈现个性化、多样化、升级化等新趋势。顺应这些趋势,要大兴调查研究,走好群众路线,问需、问计于民,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注重从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发力点和突破口,增强改革决策科学性和改革落实执行力,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在发展中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等实际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要通过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分配差距,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可感可知的幸福现实图景。
坚持守正创新,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始终朝着坚持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指引的方向前进,就要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守正与创新是辩证统一的,需要在正确认识和把握“改”与“不改”的基础上,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守正就是坚守改革共识和改革开放精神,坚定改革开放的道路,保证创新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创新就是充分发挥历史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持续创新才能更好地守正。要以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锐意进取,大胆探索,敢于和善于分析回答现实生活中和群众思想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整体效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紧围绕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提出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七个聚焦”的改革方向。“七个聚焦”既抓住根本、突出重点,又坚持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将改革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对改革进行整体谋划、系统布局,勾勒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对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崭新篇章具有重大意义。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全面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既准确领会每个“聚焦”的鲜明指向和丰富内涵,又对照总目标把握好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各领域改革相互促进、协同配合,防止和克服各行其是、相互掣肘的现象。
突出“破”与“立”相统一。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破”即破除落后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错误做法,革除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立”即要着眼于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建立和完善更符合改革发展需要的新举措新机制。“破立并举”强调的是改革突破的方向和着力点,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既不能动辄改变,也不能一成不变;“先立后破”强调的是政策调整和推进改革的时、度、效,把控好改革的节奏和风险,确保改革沿着正确航向破浪前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问题是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反映,是发展中的问题,既需要立足社会矛盾运动中的“适应”而坚持、巩固和发展,又需要结合这一矛盾运动中的“不适应”而进行调整和改革。要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针对不符合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要求的旧体制、旧政策进行甄别和剔除,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有效应对挑战,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要准确把握改革内在联系,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
统筹“稳”与“进”相统一。“稳”和“进”体现的是改革的持续发展之道。“稳”是为了更好地改革发展,“进”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稳定。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延展,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艰巨繁重前所未有,要始终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既敢为天下先、敢闯敢试,又积极稳妥、蹄疾步稳,推动不断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是否符合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尺度,抓住主要矛盾和重点问题,增强各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既不能单打一,也不能顾此失彼,该改的就要抓紧改、大胆改、坚决改。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条件成熟、形成共识的就先推进,能改的先改起来。有的改革还需要探索、还需要时间,可以进一步积累共识和经验,条件成熟时再作推进。一心一意去改、一项一项去抓,有效解决阻碍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2025年第12期